鹦鹉天天骂我去死 ,重生后我让它喊了一万遍对不起是一本现代言情小说,是宋时予倾心所创,剧情主要随着 宋时予林栀晚晚 发展,这本书字斟句酌,回肠荡气,本文的详情概要:“琉璃,乖,说点好听的。”老公送我一只非洲灰鹦鹉,天天对我喊“姐姐去死”。我把它送进了鹦鹉再教育学校。每天关在镜笼里,循环播放三千遍“我是好鸟”。只因我重生了。上辈子,这只鸟进门第一天,就只会说两句话。“姐姐好丑。”“姐姐去死。”我以为它只是在学舌。直到我的身体一天天垮下去。
“琉璃,乖,说点好听的。”
老公送我一只非洲灰鹦鹉,天天对我喊“姐姐去死”。
我把它送进了鹦鹉再教育学校。
每天关在镜笼里,循环播放三千遍“我是好鸟”。
只因我重生了。
上辈子,这只鸟进门第一天,就只会说两句话。
“姐姐好丑。”
“姐姐去死。”
我以为它只是在学舌。
直到我的身体一天天垮下去。
先是睡不好,整夜地做噩梦,梦里全是同一个声音在说“去死去死去死”。
然后是吃不下,看见什么都想吐,瘦得皮包骨头。
最后是器官衰竭。
临死我才知道,它根本不是鸟。
而是我那个“死掉”的闺蜜。
上一世,我死在医院里。
插着满身的管子,心电监护仪发出长长的滴声。
死之前最后听见的声音,来自琉璃——那只鹦鹉。
它在病房窗台上歪着头看我,嘴里发出一声轻笑。
女人的笑声。
我当时已经说不出话了,但我听出来了。
那是我闺蜜林栀。
三年前“病逝”的林栀。
我的魂魄从身体里飘出来,看着护士用白布盖上我的脸。
宋时予站在病房门口,眼眶红红的,看起来伤心极了。
他哭了好一会儿,然后转身走了。
我跟着他。
我看见他开车去了城郊的一座别墅。
我看见他打开门,屋里坐着一个女人。
林栀。
她穿着真丝睡裙,头发散在肩上。
脸上一点病色都没有,皮肤白里透红,笑得像个十八岁的小姑娘。
宋时予走过去抱住她,吻她的额头。
“她死了。”
他说。
“终于。”
林栀笑了。
“那只鹦鹉的身体我用了三年,每天对着她说那些话,她的阳气被我一点一点骂散了。”
“现在她死了,那些阳气全归我了。”
宋时予捧着她的脸:
“你终于能恢复人形了。”
林栀从沙发上站起来,伸了个懒腰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
“这副身体终于可以用了。当鸟当了三年,我都快忘了当人是什么感觉。”
宋时予笑了:
“三年前你查出绝症,我是真怕你死了。”
“幸好那个道士说可以把你魂魄转移到鹦鹉身上,用别人的阳寿来续你的命。”
“那道士说了,得找八字相合的人才行。”
林栀靠在他怀里。
“你老婆的八字就跟我特别合。她的命,天生就是该给我用的。”
宋时予亲了亲她的头发:
“她这辈子最大的福气,就是能给你续命。”
我站在原地,看着这两个人。
我的丈夫。
我的闺蜜。
他们一个抱着另一个,说我的命是我闺蜜的福气。
我没有哭。
魂魄没有眼泪。
我只是记住了每一句话,每一个表情,每一帧画面。
然后我醒了。
醒在三年前。
醒在宋时予把鹦鹉带回家的这一天。
“晚晚?晚晚你怎么了?”
宋时予的声音把我拉回来。
他正关切地看着我,一只手扶在我肩上。
第2章
温热的,带着他惯用的那款香水味。
我低下头,看见自己微微隆起的肚子。
怀孕四个月。
上辈子,这个孩子没能生下来。
在我身体彻底垮掉之前,他就已经死在了我肚子里。
医生说是母体营养不足导致的胎停。
现在我知道了。
是因为林栀在鹦鹉的身体里,日日夜夜地咒我,把我的命一口一口吸走了。
孩子也跟着我一起,被吸干了。
我抬起头,看着宋时予。
他脸上挂着温柔的笑,眼底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。
他在等我收下这只鸟。
上辈子我收下了,捧在手心里当宝贝。
这辈子——
“谢谢你,老公。”我笑了,伸手接过鸟笼,“这鹦鹉真漂亮。”
宋时予松了口气,摸了摸我的头:
“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。琉璃,来,跟妈妈说句好听的。”
鹦鹉歪着脑袋,张嘴就来:
“姐姐去死。”
宋时予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,随即尴尬地解释:
“这肯定是前主人教的。晚晚,你别往心里去。”
我笑着摇了摇笼子:
“这小东西嘴还挺臭。老公,你知道它是从哪儿买的吗?”
“一个朋友介绍的,说是专门培育会说话的鹦鹉。”
宋时予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飘了一下。
他在撒谎。
“那还挺有意思的。”
我把鸟笼放在茶几上,用手指逗了逗鹦鹉的爪子。
“不过老公,我现在怀孕呢,家里养鸟会不会不太好?”
宋时予立刻说:
“我问过医生了,灰鹦鹉只要保持清洁就没问题。”
“而且你一个人在家太闷了,有个说话的陪着你,心情好对胎儿也好。”
他说得滴水不漏。
上辈子他也是这么说的,我以为他是真的关心我。
现在我听出来了。
每一句话都是设计好的。
“姐姐好丑。”
鹦鹉又开口了。
宋时予笑了笑:
“你看,它跟你说话呢。”
我没笑,拎起鸟笼,往卧室走。
宋时予在后面喊:
“晚晚,你别跟它一般见识,它就是只鸟。”
“我没生气。”我回头冲他笑了笑,“我只是想跟我的新宠物单独待一会儿。”
关上门的那一刻,我的笑容没了。
我把鸟笼放在梳妆台上,拉过椅子坐下来,跟笼子里的鹦鹉面对面。
它歪着头看我,眼睛里全是得意。
我知道那双眼睛后面是林栀。
她坐在那个灰色的羽毛壳子里,看着我像个傻子一样被她耍。
上辈子我确实是傻子。
但今天不是了。
“琉璃。”
我喊它的名字。
鹦鹉歪着头,用那双灰色的眼睛盯着我,没吭声。
“你叫琉璃对吧?”
我凑近笼子,笑眯眯的。
“这名字真好听。我老公取的?”
鹦鹉的羽毛抖了一下。
它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平静。
“不过我觉着吧,”我往后一靠,翘起二郎腿,“这名字不太吉利。琉璃,易碎。你说是不是?”
第3章
鹦鹉没理我,开始用嘴啄自己的羽毛。
我站起来,走到梳妆台前坐下,对着镜子开始卸妆。
镜子里我的脸一点一点变素。
妊娠斑很明显,眼下有青黑,嘴唇也没什么血色。
“你说,”我一边擦脸一边说,语气像是在自言自语,“一个孕妇,天天被一只鸟骂‘去死’,这算不算家庭暴力?”
背后传来扑棱翅膀的声音。
我没回头。
“去死。”
鹦鹉突然开口了。
不是“姐姐去死”,就是两个字:
“去死。”
语气很轻,像是在重复一个学来的词。
但时机太巧了——恰好接在我那句话后面。
我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。
然后继续擦脸。
“你这鸟,”我把卸妆棉扔进垃圾桶,“还挺会接话。”
“去死。”
它又说了一遍,这次更轻,像是试探。
我转过身,看着笼子里的它。
它歪着头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。
然后它张开嘴,发出一串乱七八糟的声音。
咔嚓声、咕噜声、类似电话铃声的嗡嗡声,混在一起。
这是鹦鹉的正常行为。
模仿环境里的各种声音。
但它刚才那两声“去死”,时机太精准了。
精准到不可能是巧合。
我盯着它看了几秒,它也盯着我。
空气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在流动。
不是紧张,是一种心照不宣。
它知道我知道什么,但它不确定我知道多少。
我也不打算让它确定。
晚饭是我做的。
三菜一汤,宋时予吃得不声不响。
吃到一半,客厅里的鹦鹉突然叫了一声:
“死。”
宋时予放下筷子,看了我一眼:
“你别跟它一般见识,它就是只鸟。”
“我没跟它一般见识。”
他点点头,继续吃饭。
吃完饭我收拾碗筷的时候,宋时予去了客厅。
我听见他在跟鹦鹉说话,声音很轻很温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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